信阳航空职业学院

航空工程学院院长信箱

时间:2021-12-14 20:07:26 来源:本站编辑 作者:本站编辑 阅读:

院长信箱须知

        为进一步增强航空工程学院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,畅通全院师生参与学院党政工作的渠道,广泛征求学院建设、学科发展、学生培养、教学研究等方面建议与意见,汇聚广大师生、校友的智慧,切实解决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,更好推动学院发展,实现学院发展目标,航空工程学院特设立《院长信箱》栏目。信箱地址为limingliang1966@126.com

“院长信箱”是院领导了解情况、发现问题和集思广益的重要渠道,它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发现问题、处理问题、解决问题的平台。为了更好的发挥本栏目的作用,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事项:
        一、来信内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,应事实清楚、诉求合理、语言文明。反映问题客观真实,不得发表造谣、诽谤他人的言论,请遵守国家互联网有关规定;不要发送不真实或侵害他人权利的信件。来信人不得诬告他人,不得无中生有,不得冒用他人名义发送恶意信息,侵犯他人隐私。

 二、院长信箱将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,本着实事求是、解决问题、及时高效的原则,妥善处理师生员工反映的意见和建议。同时对发信人的姓名保密。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对航空工程学院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、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        三、您的信件我们会尽快回复,对您信件中提出的问题我们将进行及时调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。为便于对您所反映问题进行核实与回复,我们提倡您注明自己的真实姓名、单位/班级或联系电话(地址),以便及时向您反馈办理情况。凡未注明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的,只作一般工作建议参考,不予回复。

 四、师生可以就下列问题向院长信箱来信:

1.涉及学院改革、发展、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;

2.关系学院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;

3.学院有关科室不受理或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的问题;

4.反映学院有关人员的问题;

5.对学院为师生提供各种服务的质量、效率的建议和意见等;

6.其他需要学院研究解决的问题。

 五、院长信箱不受理以下事项:

1、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,院长信箱不予受理。

2、不受理违法的、反动的、不健康的、庸俗的、无根据的信息。

3、不受理超出学院党委与行政职责、权力而要求学院受理的信息。

4、属于纪律检查工作范围的来信交由学院党委直接处理。

        六、本栏目只用于学院与师生员工之间的交流,建议您尽量详细的描述所反映的问题,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,逐一进行回复。 感谢您对学院的关心和帮助。您的建议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与动力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院长信箱地址:limingliang1966@126.com